|
女職工的產假是如何規定的? |
2021-4-26 來源: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|
|
《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》第七條規定: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,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;難產的,增加產假15天;生育多胞胎的,每多生育1個嬰兒,增加產假15天。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,享受15天產假;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,享受42天產假。 |
|
免責聲明:本網站轉發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,與日照人才網無關。其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未經本站證實,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、文字的真實性、完整性、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,請讀者僅作參考,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。 |
|
|